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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的通知


 

各学院:

经研究,学校定于2019年6月25日(星期二)上午8:30,举行201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长办公室、研究生院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午8:30
2、地点:长安校区二楼报告厅

三、参加人员

全体2019届研究生、全体校领导、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机关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辅导员。

欢迎在校研究生及毕业研究生亲朋好友出席。

四、毕业典礼系列留念活动

1、全体毕业研究生合影留念

6月25日上午7:30全体研究生在校训广场前集合,8:00与校领导合影留念。

2、个人接受证书留影

研究生院在每位研究生接过学位证书时,都会拍摄一张与校领导的合影照片,并作为毕业礼物送给研究生。

各学院可于6月27日下午14:00—16:00在行政楼B座418室领取。

、学位授予仪式的基本礼仪

1、着装要求

参加毕业典礼的研究生请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进行着装,研究生的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男士着深色裤子,女士着深色裤子或裙子;全体人员一律着深色皮鞋,不得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参加毕业典礼的导师着正装出席典礼。

2、学位授予中的礼仪

毕业生在学位授予仪式开始后,应从主席台右侧上台,并遵循以下礼仪:

1)向方明校长致鞠躬礼;

2)与方明校长握手;

3)由方明校长拨正流苏(帽穗从帽檐右前侧拨到左前侧中部);(4)双手接过方明校长授予的学位证书;

5)手持学位证书面向方明校长鞠躬;

6)面向镜头,与方明校长拍照留念;

7)合影留念后迅速从主席台左侧回到原座位,不在主席台逗留。

、有关要求

1、学位证书颁授顺序为法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商学院

2、研究生以学院为单位分组上台依次接受校领导授予学位。授学位前,学院带队教师在研究生院工作人员指示下将本单位参加授位研究生按照顺序带至准备区域。

3、在排队等候上台的过程中,每个学院应确定1名学生携带学院标志牌站在队首,另1名学生站在队尾,队尾学生负责和下个学院队首的学生做好衔接工作。

4、仪式开始后,学生不得在会场内随意走动、拍照等,中途不能随便离场、更换座位,不得提前退场;禁止大声喧哗,手机关机或调到震动状态,保持会场安静;不得携带软饮料,禁止吸烟、吃零食,自觉保持会场整洁。

5、参加仪式的研究生不要携贵重物品,钥匙、手机等少量物品请随身携带。

6、学位授予仪式进行时,研究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分组依次接受学位,其余研究生应耐心观礼,保持会场秩序。

、学院职责

1、参会人员的组织工作

1)确定参加学位授予仪式毕业生名单

学位授予仪式前各学院辅导员务必落实参加学位授予仪式的研究生人数及名单(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到会、离会工作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党委副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并委派专职辅导员或研究生秘书作为带队教师(名单报研究生院),负责毕业研究生到会与离会的安全、维护会场秩序,确保参会毕业研究生不随意进出会场。

严格按照分配区域组织研究生入座,不要随意更换座位,同时配合学院带队教师做好上台授位前的人员核对工作。

2)学院应提前向毕业研究生讲解学位授予仪式的流程并进行培训。

3)学院参会人员、导师代表由本学院负责通知并安排至指定位置。

4)雁塔校区毕业研究生由辅导员带队,于25日早上6:30按顺序乘车,集中抵达长安校区。

5)如有毕业研究生家长与亲友观礼(名单提前报研究生院),应由本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引导至指定区域就座。

6)参加仪式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任)、党委副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副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等人员,在指定位置就座。

2、学位服的发放、领取及交还工作

1)学位服领取负责人的确定

各学院按导师服、硕士学位服分类统计好数量,并确定学位服领取负责老师及联系方式,于6月21下午5:00之前将纸质版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由该负责人统一领取和归还学位服及导师服。

2)学位服发放及回收

学位服发放时间:6月21日上午8:30—11:30

学位服归还时间:6月26日下午14:30—16:30

3)学位服发放与归还地点:

3、领取学位服后,请各学院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指导学生穿用。

4、出席仪式导师的安排

授予仪式安排有导师席位,请各学院将参加仪式的导师信息纸质版一份于6月21下午5:00之前报研究生院学管理科,并按拟定人数通知导师参加仪式,确保仪式当天导师出席。

5、仪式负责人的指定工作

各学院应指派专门老师负责本次活动(应分别指定导师负责人和硕士负责人),并确保负责人按时到位,将负责人名单纸质版一份于6月21日之前报报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本次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工作。

 

 

附:学位服着装规范

 

校长办公室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