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及《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西财研学发〔2019〕16号)文件精神,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已开始。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组织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是制定名额分配方案,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机构。
2.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参评对象
全校2018、2019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2.我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4个;
3.学院初评推荐名额采取差额评选办法。
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名额分配
序号 |
学 院 |
推荐名额 |
1 |
经济学院 |
6 |
2 |
统计学院 |
6 |
3 |
商学院 |
13 |
4 |
管理学院 |
1 |
5 |
法学院 |
4 |
6 |
文学院 |
1 |
7 |
公共管理学院 |
2 |
合计 |
33 |
三、申请条件及具体要求
1.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西财研学发〔2019〕16号)文件精神执行。
2.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严格按照有关条件评审,宁缺毋滥。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所涉及科研成果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已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用稿通知不予认可。
五、评审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评审委员会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提交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2. 各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标准》对本学院的国家奖学金申报者进行初评,确定推荐名单,对推荐名单进行排序后,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研究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生科(行政楼A座101室)。
3. 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提交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安排
1. 9月21日前,各学院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报行政楼A座101室。
2.9月30日前,学院对申报材料整理和初评,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3.10月13日前,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
4.10月22日前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并上报教育厅主管部门。
七、注意事项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若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研究生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监督。请各学院加强组织,按时完成评审工作。
联系人:党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496
研究生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