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弘扬教书育人的良好风尚,依据《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西财研学发[2020] 4号),决定对在研究生教育培养中做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现将相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师德师风高尚;
2. 近2年每年至少主讲一门研究生课程或做一次研究生专题讲座,效果良好;
3. 近2年取得了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或承担较高层次的科研项目,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用于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
4. 已指导三届及以上研究生,近2年所指导的已毕业研究生中,无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学生;
5. 近2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6. 认真履行研究生导师职责,聘期考核合格,受到师生好评;
7. 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之外,还应获得下列人才培养成果中的两项:
(1)所指导的研究生学术成果获得过厅级及以上奖励;
(2)所指导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至少1篇论文;
(3)所指导的研究生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4)所指导的研究生获学科竞赛(比赛)奖励。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
1. 个人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填写《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交学科点所属培养单位。跨学院指导不同学科研究生的导师,只在其中一个培养单位进行申请。6月30日前完成。
2. 学院初审。各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主管院长审核,将申报材料及初选结果推荐上报研究生院7月5日前完成。
3. 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审核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7月9日前完成。
4. 学校审定。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7月20日前完成。
三、名额分配
商学院8个名额, 经济学院6个名额,统计学院5个名额,管理学院2个名额,信息学院1个名额,法学院2个名额,文学院2个名额,公共管理学院2个名额。
四、奖励措施
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元。
2、评选材料载入个人业务档案。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8日
附:
1、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表(2021年)
2、西安财经大学2021年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