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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级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时间:2018/07/12 11:02:00 点击数:

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新生迁户根据国家政策采取自愿迁入原则。陕西省外录取的新生迁户需《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相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陕西省内录取的新生迁户的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张一寸相片,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注:外省的学生需在《户口迁移证》复印件、省内的需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空白处填写:学号专业、班级、电话号码

3.户口迁移证盖章齐全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户口迁移证右下方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记清晰

4.户口迁移证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随便涂改,涂改无效。迁移证上重要信息(姓名 曾用名 籍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血型 身高)若不清楚要在开出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籍贯必须到县一级,如果信息不完整需本人补充信息到位后方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空白处须盖空白章或机打*”。

5.新生身份证办理是指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必须办理新的身份证。迁入户口的学生身份证没有到期可不办理。身份证丢失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办理挂失及补办身份证。

6.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号西安财经学院”。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一致。更改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注:迁移地址归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

7.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8.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学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在教委已注册,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若更改姓名,毕业时将与注册人毕业证姓名不符后果自负。如需更改姓名可放在大学毕业后更改。

9.集中办理户口截止日期9月25日过期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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