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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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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复试通知书

时间:2011/03/29 16:28:00 点击数:

__________考生:

根据你的初试成绩,经研究决定同意你来我校参加复试。请你于2011年4月6日上午9:00到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邮政编码:710100)西安财经学院报到(具体地点通过研究生部网页通知),并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一、基本要求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三张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有学生证;

4、往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用A4纸打印,复试时用)。

7、提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非应届考生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届考生需加盖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注意:参加复试时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二、复试安排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4月6日
 9:00—12:00
 报到,领取相关表格
 1号教学楼215教室
 
资格审查
 
13:30—15:30
 专业课笔试
 报到时通知
 
7日
 9:30—12:00

14:00—17:00
 综合面试

(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报到时通知
 
9:30—12:00

14:00—17:00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报到时通知
 

三、复试说明

1、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参见2011年招生简章。

2、从即日起考生就可以自行前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解放军第323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当天早上请勿吃早餐,等抽血后再用餐。

3、本次复试只进行电话通知,具体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4、所有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已在调剂系统申请并得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12小时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校计划财务处交纳复试费100.00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200.00元)。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联系人:王老师  张老师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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