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0﹞1号)要求,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调剂学科专业
类型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型 |
专业型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统计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全日制 |
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管理学院 |
125602 |
项目管理 |
全日制/非全日制 |
1256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全日制 |
文学院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全日制 |
学术型 |
经济学院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全日制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全日制 |
020204 |
金融学 |
全日制 |
商学院 |
120200 |
工商管理 |
全日制 |
120201 |
会计学 |
全日制 |
管理学院 |
0202z2 |
互联网金融 |
全日制 |
信息学院 |
1202z2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 |
法学院 |
030100 |
法学 |
全日制 |
公共管理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20400 |
公共管理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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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剂原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A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三、调剂程序
(一)我校将于2020年5月26日22:00开通正式调剂系统,请考生及时登录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我校调剂志愿解锁时间为36小时,系统开通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根据招生计划余额确定系统开通时长和批次,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告为准;
(二)未发放复试通知的志愿将在系统中保留,因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将优先在已有志愿中增补;
(三)我校发放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我校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接收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取消复试通知;
(四)登陆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和要求,准备参加复试;
(五)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应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并将证明材料提交至相关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六)我校采取远程网络复试,考生认真学习网上远程复试的要求和规则,积极配合考前远程网络复试演练。
(七)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尽快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四、调剂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
(二)调剂志愿如被修改,意味着取消了我校的调剂志愿,将不能被我校查询到调剂志愿。复试通知发送前,考生尽量不要在此时间前修改我校调剂志愿,否则将失去调剂机会;
(三)按照往年调剂系统使用情况,系统可能会因负载过大造成无法登录的情况。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好报名时间,尽量错峰提交调剂志愿;
(四)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在已提交调剂志愿考生中进行筛选。对于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将及时解除调剂志愿;
(五)后续如因考生放弃复试产生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增补。如考生已修改调剂志愿,将失去调剂机会;
(六)考生应提前登录研招网测试本人帐号是否正常,如有问题,及时联系研招网客服。以免调剂系统开通后无法报名,错失调剂机会;
(七)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提前查看我校调剂公告,了解相关调剂要求,避免浪费调剂机会。
五、奖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水平特别突出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覆盖率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指标确定。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覆盖率100%。
(三)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和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实施学术型新生学业奖学金和专业型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分类奖励。
学术型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设四个等级:一等12000元、二等10000元、三等8000元、四等5000元。专业型新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不含会计专业学位)设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两个等级:一等8000元、二等5000元。会计专业学位新生奖学金只设一等奖,奖励标准为8000元。具体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助学金主要资助“助教”、“助研”、“助管”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三助”资助标准5000元/年、“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资助标准10000元/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六、时间安排
复试工作通知将通过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不再进行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届时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西安财经大学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