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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关于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15:20:45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结束,请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以下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政审

拟录取考生将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附件1),515前寄(送)至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的院系政工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往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寄送时请备注“录取学院+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姓名+政审表”字样,邮寄地址和邮寄单位以各学院发布的调档函中的地址为准。邮寄材料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快递。

二、定向培养协议

定向就业考生需在5月15日前将《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一式份寄(送)至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调档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调至我校,未按要求调档的全日制考生将取消评奖、评优、评助等资格。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考生无需调档

1.考生自行下载《西安财经大学XX学院2022年调档函》附件3,并彩色打印;

2.考生认真填写调档函抬头的人事档案保管部门;

3.考生携带调档函到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4.密封后的档案由保管部门邮寄至我校各招生学院,寄送时请备注“录取学院+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姓名+新生档案”字样。若以其它方式送达,如有丢失,责任自负。邮寄时建议使用机要或中国邮政EMS快递。

拟录取考生于630日前(以档案寄出时间为准)将档案寄达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邮寄时间不得晚于新生报到时间。邮寄地址和邮寄单位以各学院发布的调档函中的地址为准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按时寄达的请联系录取学院说明情况。

四、党团组织关系转接

1.党员组织关系需转至我校

1)我校仅接收人事档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转至我校的党员组织关系;

2)转入分两种:

1.陕西省内自建系统转入。不需要抬头,按照“去向”向转出党组织提供接收支部名称,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转入。

2.纸质版介绍信转入。所有省外和省内无自建系统(五大行或央企驻陕单位等)通过具有党员审批权限党组织开具的纸质版介绍信进行转接。抬头为: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委员会,按照“去向”填写具体接收支部名称。

3.“去向”根据录取专业填写:

经济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硕士

统计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统计学、数量经济学)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应用统计硕士);

商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工商管理(MBA硕士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会计学、工商管理)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会计硕士

管理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互联网金融、统计与管理决策、项目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

信息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支部委员会(电子商务、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法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法学)

文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新闻与传播硕士

公共管理学院:

中共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支部委员会(公共管理)

5)办理时间:每年秋季开学后,各学院党委根据“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安排统一处理。

2.团员的团组织关系需转至我校

新生团员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前,对应相关学院团支部信息,发起“智慧团建”线上申请进行团组织关系转入操作(团组织关系转接方式见附件4)。

2022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列表

序号

学院

团组织全称

1

商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2022级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2

经济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3

统计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统计学院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4

管理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管理学院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5

信息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信息学院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6

文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文学院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7

法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研究生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8

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省省教育西安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2级研究生团支部

五、户口转接

1.新生迁户根据国家政策采取自愿迁入,非迁户者不用详读此事项。入校时迁入户口的学生,在毕业时按照分配方案给出的地址予以迁出,可以迁回原籍,也可保留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转入学校的学生户口中途如需迁回,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自行办理迁回手续。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迁出的,必须出示学校的退学或者开除学籍的红头文件。

2.陕西省外录取的新生迁户《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陕西省内录取的新生迁户,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张一寸照片。

3.户口迁移证盖章齐全:齐缝章、空白章、所在派出所章。户口迁移证右下方必须盖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印记清晰。

4.户口迁移证的第一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不得随便涂改,涂改无效。迁移证上重要信息(姓名 曾用名 籍贯 出生地 身份证号 血型 身高)若不清楚要在开出迁移证的派出所及时更正。出生地、籍贯必须到区或县一级。如果信息不完整需本人补充信息到位后方可受理。户口迁移证空白处须盖空白章或机打“*”。

5.新生户口迁移地址统一填写为“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道360号西安财经大学”。各种证件的姓名必须与新生入学通知书一致。更改处必须加盖管理部门印章,否则无效。(注:迁移地址归西安市常宁路派出所管辖)

6.属西安市市区生源的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7.新生入学报到现场收取迁户学生的户籍材料,并集中统一办理,就读期间不再集中组织办理。

8.关于新生更改姓名的问题。新生在来学校报名前,高考报名时的姓名在教委已注册,报名前或大学四年期间若更改姓名,毕业时将与注册人毕业证姓名不符,后果自负。如需更改姓名可放在大学毕业后更改。

9.集中办理户口截止日期为9月25日,过期自行办理。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我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待国家录检结束后发放6月下旬左右我校计划在5月中下旬进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及修改,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七、体检

考生入学前,须在我校校医院进行全面体检,研究生体检的标准具体请参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按照国家要求,如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八、其他事项说明

1.考生因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我校复试、录取资格或不按照我校要求办理有关手续,或经复查不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要求的,我校有权利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2.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方可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人事档案退还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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