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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时间:2008/11/27 11:53:00 点击数:

为了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适应对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需要,根据国家招生政策以及有关规范招生工作的办法和程序,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组织部、监察处、院长办公室、研究生部及各相关部门的领导组成。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  健

副组长:王振龙  张进平

成  员:研究生部主任、组织部部长、监察处处长、

院长办公室主任、计划财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

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执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

2、根据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制定我院各招生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3、统筹并组织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命题、考试、评卷、体检、复试、录取工作。

4、接受考生的申诉,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处理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遗留问题。

5、监督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及检查录取工作。

6、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特别是录取结果负责。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其职责是在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编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负责招生管理过程中各个环节(命题、考试、评卷、复试、录取等)的具体工作。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研究生部主任

副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

成  员: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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