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学校概况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接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
学校位于古都西安南郊,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历史积淀丰厚。学校占地面积1579亩,校舍建筑面积52.45万平方米,藏书153万册,中外文期刊2225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629万元。
学校设有经济、统计、管理、会计、信息、文法、政治与行政、国际教育、高等职业暨继续教育学院9个二级学院和研究生、公共外语、体育3个教学部。拥有统计学、企业管理、财政学、产业经济学、经济法学5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现开设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等32个本科专业,涉及学科门类6个,拥有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财政学、经济法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统计学、金融学、法学3个省级名牌专业。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8148人。还有与陕西文信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联办的三本院校——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职教师905人,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431人,近百名外籍专家和国内著名统计学家、经济学家、人文学家受聘担任学校兼职教授。拥有国家级科研机构——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及西安统计研究院、陕西省统计研究中心、陕西省现代企业管理研究中心、陕西省国防科技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等5个省部级科研基地和西部农村公共经济研究中心、资源环境与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文化资源与产业研究中心3个校级科研基地。建有中央与陕西省共同资助建设的金融与证券投资实训中心、财税信息化管理实训中心、企业策划与设计实训中心、ERP实训中心、大学物理实验室等22个基础实验室(实训中心),有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2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102个。
学校十分重视科研工作。2002-2008年,我校先后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8707篇,其中核心期刊发表2395篇,在权威期刊发表及被EI、SCI、ISTP检索103篇,被CSSCI、CSCD收录600余篇,出版专著68部,承担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13项,34项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学校主办的学术期刊《统计与信息论坛》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西安财经学院学报》为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比利时、英国、美国、俄罗斯、德国、澳大利亚、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35所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与比利时安特卫普大学、英国布拉德福德大学、格拉摩根大学、美国库克大学、拓玛斯大学等国外院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完成了比利时弗拉芒政府资助的发展合作项目、“联合国P-44项目”、“欧盟在华投资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等国际合作研究课题。
学校在5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万名经济管理人才,积淀了较为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为建设特色鲜明的财经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Ⅱ、二〇一〇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以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文、法、理、工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学科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统计学、企业管理(含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财政学(含税收学)、产业经济学和经济法学5个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2010年各专业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220人,实际招收人数以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招生录取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报名地点:以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为准。
我校在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各专业基础课及法学综合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确定。
1、初试日期
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
2、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
1月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9日下午 英语一
1月10日上午 基础课
1月10日下午 专业基础课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和录取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等。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对考生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学制
三年
六、联系办法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在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欢迎广大考生登陆西安财经学院网站浏览或电话垂询!
单位代码:11560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网址: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研究生部E-Mail:yjszs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029-81556492
联 系 人:王老师 霍老师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长路南段2号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100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