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经各学位分委员会审核、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262人通过审核(请见附件1;排名不分先后)。现将西安财经大学2022年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及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日-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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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为保证研究生得到有效指导,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公示无异议后,各培养单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按程序开展2022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 互选原则
(1)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的研究兴趣实行双向选择。
(2)研究生须根据招生录取的学科及专业类别在对应导师队伍中选择导师。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各学科点指导研究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既具有学术型导师资格又具有专业型导师资格的指导教师,在学术型研究生生源不足、专业型研究生生源有余的情况下,可以将指导人数进行总量控制,指导总人数不超过5人。在导师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于具有重大科研项目的导师,可适当增加指导研究生的数量1-2人,各学院制定具体标准,学位评定分委员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此次师生双选范围是全体2022级研究生和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考核不合格及因年龄原因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的导师,不参加本次师生互选。
(4)可在不同学科指导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建议在学生人数较多的学科进行互选。
(5)各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原则意见下制定本单位双向选择的具体实施办法。
2. 互选程序
(1)各学院按招生录取时的学科、专业类别组织召开师生双选会,邀请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参会。学科、专业负责人介绍学科、专业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因故不能参会的导师,由其所属学科、专业负责人介绍其基本情况。
(2)研究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附件2)交拟选导师确认。
(3)对于志愿落选的研究生,由学科、专业类别点统筹调配,调配应尊重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双方意见。
(4)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需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双选结果。
(5)各学院于10月13日前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汇总表》(附件3、4)并报研究生院。
3. 其他事项
(1)各学院须按时间安排完成双选工作。
(2)双选结果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科。
(3)2022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资格名单已随招生简章公布(2022年招生简章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info/1005/1854.htm),个别人员调整的,由研究生院与二级学院联系。
附件:1. 2022年专业型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结果
2.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
3.西安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双向选择汇总表
4.西安财经大学专业型硕士双向选择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