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2011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互选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小组与指导教师:
为保证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顺利进行,明确指导教师所属学科范畴,保证研究生得到有效指导,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质量,促进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现就2011级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的原则和程序
1、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的选择遵循公开、双向的原则,具体操作办法见《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暂行办法》。
2、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在新生入学后八周内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3、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在此名单范围内组织新生的双向选择工作。
4、指导教师简介可登陆研究生部网站“导师风采”栏目查看导师个人基本信息。
5、研究生根据本人的志愿、特长等具体情况,在双向选择表相应栏内填写自己选择的指导教师姓名,并交回所在学院的学科秘书(或导师组组长)。
6、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志愿及特点等情况选择研究生,并在双向选择表指导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由导师组讨论签字。
7、各硕士点将双选结果按要求汇总,报研究生部审核。
二、双向互选的专业
1、本次双向互选在原有的五个专业(统计学、产业经济学、财政学、企业管理、经济法学)下进行双向选择。
2、现有的五个专业(统计学、产业经济学、财政学、企业管理、经济法学)所属的一级学科下不同专业的导师,仍在五个专业下与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管理科学与工程所有的导师在企业管理专业下与研究生进行双向选择。
三、双向互选指导人数
1. “双向选择”工作由各硕士点导师组组长具体负责,已有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最多不超过3人。
2.首次独立指导硕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指导(含跨专业指导)硕士生人数原则上1人。
四、双向互选工作的时间安排
1、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一份,于10月30日上午11:00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部。指导教师简介可登陆研究生部网站“导师风采”栏目查看导师个人基本信息。
2、指导教师在11月5日下午4:00前确认“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中信息后,交由导师组统一汇总后报送至研究生部。
3、研究生部完成审查工作后公布结果。
研究生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