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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培养单位 做好2019-2020(1)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9-2020(1)学期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做好研究生课程教学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安排

课程必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进行安排。研究生院负责公共学位课程的教学安排。各学院负责本学院专业学位课程的教学安排。

二、授课教师要求

为保障课程教学质量,原则上专业学位课应安排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负责课程教学工作;专业选修课安排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讲师以上职称教师负责课程教学。

三、研究生课程新任教师要求

新任教师分两类:一类为新任课教师,指未在我校讲授过研究生课程的教师;另一类为开新课教师,指以往在我校讲授过研究生课程,此次新讲授另外一门研究生课程的教师。

对于研究生课程新任教师,原则上承担专业选修课程教学,正式上课之前,需提交教学大纲、讲义等教学材料,且通过各学院安排的试讲、认定后方能讲授研究生课程。

四、教材要求

要求各授课教师指定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相对固定的教材,便于研究生的学习。

五、其他要求

由于教学资源的约束,各培养单位应积极与研究生院和教务处沟通,协调做好专业课程的教学安排工作。

各培养单位在做好课程新任教师遴选后于7月10日之前将《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新任教师申请表》交研究生院备案。

联系人:端木慧子

电 话:81556495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