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下半年申请学位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2016年下半年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相关事宜安排
(一)审核硕士学位申请资格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9月28日前将下半年申请学位人员的发表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在首页上注明学生姓名、专业、学号及导师签名)交研究生部学位办。
(二)论文预答辩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0日,预答辩结束后三日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填写好的《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和所有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统一提交研究生部学位办。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进行两次,第一次在学位论文评审前完成,论文提交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检测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_学号_学位论文题目,逾期不予受理);第二次在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对提交的定稿论文进行检测。
1.为保证论文质量,要求研究生指导教师将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版和word版)及导师签名的《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意书》和《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在10月13日前提交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部。
2.研究生部将在规定时间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各二级学院,对于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部统一印制送审。
3、对于检测结果依照《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4、对于论文评审结果依照《西安财经学院关于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四)论文答辩时间为11月21日至11月23日,申请学位相关材料于11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部。答辩结束后定稿的论文电子版由各导师提供给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部。
二、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并切实执行 《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管理暂行规定》、《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规定》、《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暂行规定》、《西安财经学院关于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暂行处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学位论文的各项工作。
(二)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导师应签署《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意书》;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导师应签署《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论文评阅意见,未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不得进行检测及送审,严禁代签和委托他人签字。
(三)申请学位所需各类表格材料均可到研究生部“下载专区”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联系(行政楼B座416)
联系电话:81556496
2016届硕士研究生上半年未申请学位人员名单(18人) |
编号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所在学院 |
1 |
曹家波 |
G201301002 |
统计学 |
统计学院 |
2 |
聂杨 |
G201301014 |
统计学 |
3 |
张恩良 |
G201301020 |
统计学 |
4 |
郭湜玉 |
G201302007 |
会计学 |
商学院 |
5 |
郝婷婷 |
G201302008 |
会计学 |
6 |
何少欣 |
G201302009 |
会计学 |
7 |
黄果红 |
G201302010 |
会计学 |
8 |
李文涛 |
G201303021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9 |
陈辉 |
G201304004 |
金融学 |
经济学院 |
10 |
纪琼 |
G201304008 |
金融学 |
11 |
李琮举 |
G201304011 |
金融学 |
12 |
李欣 |
G201304014 |
金融学 |
13 |
吴刚强 |
G201304029 |
金融学 |
14 |
姚海燕 |
G201304033 |
金融学 |
15 |
郑康丽 |
G201305016 |
区域经济学 |
16 |
胡蓓蓓 |
G201305053 |
能源经济学 |
17 |
倪豆豆 |
G201305009 |
区域经济学 |
18 |
冯亚彬 |
G201305018 |
财政学 |
研究生部
201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