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为保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形式
1.学校成立“西安财经学院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合格评估领导小组”)。学校合格评估领导小组下设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挂靠研究生部。
组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副校长
成员单位:研究生部、相关职能部门、相关二级学院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 动员部署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2) 科学编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3) 遴选、组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专家组;
(4) 对二级学院各学位授权点的自评报告进行审核。
2.具有学位授权点的各二级学院分别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学院合格评估工作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对本单位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自评,形成评估材料;
(2)根据自评结果进行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与整改;
(3)根据专家组诊断意见及本单位建设整改情况编写自评报告。
二、评估方式及范围
本次合格评估按一级学科进行。
本次合格评估工作将按照学校自评和国内同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二级学院学位授权点在自评基础上,形成相关评估材料;其次,学校成立由7-10名相关专家组成的校内专家组对各二级学院学位授权点进行测评,并反馈相关评估意见,由各二级学院学位授权点进行整改完善,形成校外专家评估材料;最后,学校聘请外单位同行专家5-7名对二级学院学位授权点进行诊断式评估,各二级学院学位授权点根据专家诊断意见进行再次建设与整改,形成最终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并编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三、评估内容与指标
评估内容包括导师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教学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支撑平台条件、研究生管理工作、研究生满意度及社会评价等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具体见附件1。
四、评估时间安排
2014年7月-2015年3月 |
制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构建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机构 |
2015年4月-2015年11月 |
各学位授权点自评,形成自评材料 |
2015年12月-2016年3月 |
校内专家组测评,反馈评估意见 |
2016年4月-2016年11月 |
各学位授权点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形成校外专家评估材料 |
2016年12月-2017年3月 |
校外专家组沟通,递交材料,进校进行诊断式评估,形成评估意见 |
2017年4月- 2018年5月 |
各学位授权点根据校外专家组评估意见,制定改进提升方案,对学位授权点进行动态调整 |
2018年6月-2018年11月 |
按照教育部规定撰写提纲和抽评要素,编写各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并提交。 |
2018年12月-2019年12月 |
迎接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检 |
五、评估流程
第一步:材料准备
1.学院合格评估工作组按照学校最终确定的评估安排和要求,准备完成自我评估材料(包括自评报告和全部支撑材料等)后,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合格后上报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
自我评估材料一般应包括: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及其支撑材料;
(2)“本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及其落实证明材料;
(3)“质量保证制度”及落实、实施效果材料;
(4)专项通知和专家要求的其他材料。
2.经学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进行格式审查合格后,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
第二步:专家评估
1.专家聘请。学校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时,第一轮评估以学位授权点为单位成立校内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7人;第二轮评估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成立诊断式评估专家组,专家组人数不少于5人,评估专家一般应是本学科领域省内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
2.专家沟通。学校在成立专家组邀请专家时,要事先与评估专家进行充分沟通,向专家说明学校及本学位授权点的办学目标、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评估目的、评估方式、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等,听取专家对评估工作安排的意见。
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材料,在专家进校前提前发送专家,征求专家意见并根据专家意见,学院合格评估工作组须进行补充和完善自我评估材料。
3.专家评估。学校评估专家组开展工作时,通过听取学院合格评估工作组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专家组经过充分讨论,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
第三步:自我评估结果处理
1.评估结果
(1)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专家评议意见,提出各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结果。自我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自身发展情况,按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的有关办法申请调整部分学位授权点。
2.改进提升方案
学院合格评估工作组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估专家和学校意见,制定各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改进提升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3.总结报告
各学院合格评估工作组在学校自我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撰写提纲和专项通知要求,编写完成《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与培养方案、质量保证制度等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一起,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用于随机抽评。
附件1 西安财经学院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
附件2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西安财经学院学位授权点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权重 |
指标内涵 |
1导师队伍(16分) |
1.1 队伍结构 |
4 |
导师队伍规模合适,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比例的博士学位者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思想素质正派。 |
1.2 学术带头人 |
4 |
学位授权点学术带头人为人正派,治学严谨、研究生教学经验丰富,指导研究生科研活动能力强,自身科研水平高,专业实践能力强 |
1.3 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
4 |
具有规模和结构都较好的中青年指导教师梯队,有切实可行的中青年教师培养规划和相关制度,措施具体,效果明显 |
1.4 导师遴选及指导 |
4 |
有严格规范的导师遴选、指导与考核制度。有导师指导研究生的方案和执行情况的记录,有研究生对导师的满意度调查表 |
2科学研究
(22分) |
2.1学科方向 |
3 |
具有3-5个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学科研究方向,学科方向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应用性,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学科方向有标志性的科研项目、论文、专著或者获奖等。 |
2.2 科研成果 |
10 |
近5年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核心以上期刊论文、国家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科研成果转化成效明显,取得良好的学术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
2.3研究生学术训练与实践教学 |
9 |
研究生参加导师科研项目或其他形式科研活动的参与率较高;有完整的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以及专业实践、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措施具体,成效显著。有规范、系统的研究生科研训练和实践教学方案以及经费保证。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基本状况 |
3教学与人才培养
(22分) |
3.1课程教学及改革 |
10 |
制定并实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体现研究生培养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形成系统、科学的研究生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体系,能跟踪学科前沿动态。研究生教学与科研结合紧密,产学研联合培养成效显著;有系列化、高水平的专题讲座;课程管理规范,教学文件齐备。 |
3.2教风与学风 |
4 |
研究生参加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状况及获奖情况,研究生校内创业情况,研究生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情况记录齐全,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是否存在及处罚情况。 |
3.3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
8 |
学位论文选题及撰写要求明确,开题报告、撰写指导、中期检查、答辩审核等环节健全规范;实行论文“双盲”评审制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评议情况。学位授予标准和程序规范,学位质量高。 |
4 教学科研平台条件
(20分) |
4.1教学条件 |
10 |
研究生专用教室使用情况、研究生校外实践单位情况、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情况、教学设备、仪器的使用情况、图书资料的拥有状况 |
4.2科研条件 |
10 |
实验室建设及利用情况,研究设施条件及研究设备利用状况,重要数据库的采购及利用情况,省部级科研基地的基本情况 |
5 管理与服务(10分) |
5.1研究生管理 |
5 |
研究生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制度完善情况,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规定、覆盖面及运行状况,研究生心理辅导制度及运行情况 |
5.2研究生服务 |
5 |
研究生文化、体育及生活设施和条件状况 |
6 研究生满意度及社会评价
(10分) |
6.1 招生与就业 |
6 |
各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报考数量、录取比例、录取人数、生源结构情况,为保证生源质量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实施情况。研究生年度一次就业率情况(含攻读博士)、研究生就业去向分析,用人单位意见反馈和毕业生发展质量调查情况。 |
6.2 学生满意度与社会评价 |
4 |
在校研究生对各学科学位授权点工作满意度调查情况、用人单位及学术同行对研究生综合素质、理论基础、专业水平、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评价与反馈 |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201 年 月 日
编 写 说 明
一、本报告是在学位授权点完成自我评估后,根据自我评估结果和专家评议意见,对学位授权点的全面总结,分为三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二、本报告按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别编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只编写一份总结报告。
三、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年3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学术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类别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填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博士”;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级别选“硕士”。
四、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五、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以本报告撰写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
六、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
七、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或不同专业学位点重复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八、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九、本报告文字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8000字,纸张限用A4。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本部分由学位授权点根据《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的主要内容进行编写,但不局限于抽评要素中所列的主要内容。编写时应体现本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人才培养水平,相关数据统计、清单列表可以使用图表表示。博士学位授权点涉及博士、硕士内容不同的部分可分别描述。】
二、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描述自我评估的组织机构、工作流程、日程安排等情况;提供自我评估所选聘的外单位同行评估专家名单;概括描述同行专家对本学位授权点的意见,包括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改进建议。】
三、持续改进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学位授权点的持续改进计划,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附:本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