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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2019届硕士研究生即将进入学位申请阶段,根据我校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环节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一)为保证论文质量,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两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第一次在学位论文评审前,提交时间为4月10日。第二次在论文答辩完成后,时间为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各学院应严格要求各研究生指导教师,将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及亲笔签名的《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意书》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各学院存档。

(二)送检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学号-学位论文题目。同时需隐去导师、学生相关信息,删去致谢及攻读硕士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三)研究生院对送检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在3天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各学院。

(四)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导师,并依照《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五)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学位论文格式等要求进行规范性审查,杜绝因格式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论文无法检测、送审等情况。

二、学位论文送审

(一)学位论文送审前,研究生指导教师将《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各学院归档。

(二)检测结果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印制并送审,评审时间一般为1个月左右。

(三)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通知各相关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指导研究生参照评审意见修改论文。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5月23日至6月3日完成。各相关二级学院在答辩结束后3天内,将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交研究生秘书归档。答辩结束后定稿的论文电子版(Word版和PDF版)由各学院统一提交研究生院。

(二)各学院学位论文答辩小组分组成员及小组负责人名单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于答辩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切实执行《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管理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各项工作。

(二)有关学位授予的工作程序和相关规定,均可在研究生院学位管理中的规章制度栏目查询。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各类表格材料均可到研究生院“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刘    吕春祥(行政楼B座418室)

联系电话:81556638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