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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10月22日前)

各学院应在1022日之前组织上半年未参加预答辩或预答辩未通过的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并将《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登记表》由学院存档。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10月25日前

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在论文送外审开始前进行,检测版本即为论文“双盲”评审版本。

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在学位申请者的论文答辩完成后进行。所提交论文电子版应为论文最终版,必须包含论文封面、中文扉页、中英文摘要、论文作者及导师签字后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扫描页、目录、论文全文、参考文献、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致谢等。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报送时间为1025日前

2.检测论文命名要求为:作者姓名-学号-学位论文题目,检测论文文件格式为PDF

3.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需提交《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意书》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三、学位论文送审(1026-1115日)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合格的论文由研究生院安排送审。学位论文送审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答辩意见进行修改,并将《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归档。学位论文评审需要一定的周期,学位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否则学位申请工作将顺延。

五、论文答辩(1130日前

研究生院将及时向各学院反馈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结果,各学院及时统计并确认答辩人员名单。在正式答辩前,各学院应提前将答辩安排及答辩委员会名单报研究生院案,各答辩小组须将答辩信息提前3天进行公告。

六、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12月中旬)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进行第二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通过,方可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表决,并12月4日前将结果和材料报研究生院,逾期将不能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授予相应硕士学位。

七、学位证书制作及发放

研究生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研究生学位证书制作工作并进行发放。

八、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切实执行《西安财经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完成学位申请的各项工作。

(二)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均可到研究生院“下载专区”-“学位工作”中下载。

(三)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556638

电子邮箱:yjsb@mail.xaufe.edu.cn


备注:2021年上半年各学院延期授予学位情况

商学院(10人):会计专硕1人中期考核未通过;会计专硕7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会计专硕1人论文外审未通过会计专硕1人答辩通过

经济学院(1人):金融1人学位论文预答辩未通过。

统计学院(6):统计学1应用统计专硕1人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未通过数量经济学1人学位论文外审未通过;统计学2人、应用统计专硕1人学位论文答辩通过

法学院(2人):法学2人学位论文外审未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