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会计教指委”)《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我校2021年全国MPAcc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已获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MPAcc毕业学员学位论文。
评选名额:本次申报推荐4篇优秀参选学位论文。
二、评选程序
1.商学院按照评选名额比例的120%推荐5篇参评优秀学位论文;
2.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参照我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标准在商学院推荐参评的论文中评选出4篇优秀论文;
3.校内公示;
4.由MPAcc中心将参评论文相关材料上报“会计教指委”。
三、时间安排
1.10月18日前,商学院推荐5篇参评论文;
2.10月20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选;
3.10月25日前进行公示;
4.10月27日前上报“会计教指委”。
四、注意事项
1.提交参选的论文附件中,不能出现学校、姓名、指导老师等相关信息;
2.提交参选的论文,在中国知网检测系统中的相似性检测比例总文字复制比须低于15%。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