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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年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抓好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培育工作,形成创优争先的良好风气。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现开展2024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研究生:学习满一年以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连续任职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善于合作,积极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勇于奉献,师生反映良好;

4.无纪律处分及学术道德不端行为。

(二)优秀研究生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研究生在参评学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直接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其他同学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20%。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干部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工作,担任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班干部及在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秉公办事,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2.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50%。

三、评选比例与程序

(一)校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推荐;在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班委或班干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四。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个人申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均需附个人事迹材料,学院评议、确定候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及《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科。

四、评选要求及材料报送

(一)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落实评选工作各环节要求,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标准,宁缺勿滥。要通过评优不断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风、校风建设。

(二)请各学院于12月12日前完成报送(纸质版:申请表、汇总表各一份,电子版汇总表、学生个人事迹材料)

联系人:田老师      点:行政楼B410

话:81556496 箱:yjsb@mail.xaufe.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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