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现开展2021年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优秀研究生:学习满一年以上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连续任职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办法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敬业精神;
2、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善于合作,积极主动地参加集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无考试作弊现象或者学术道德不端行为;
5、无纪律处分;
6、无不诚信记录。
(二)优秀研究生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研究生在参评学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由学校直接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三)优秀研究生干部
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干部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热心社会工作,担任研究生会、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班干部及在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任劳任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秉公办事,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2.综合排名在同年级参评研究生前50%。
三、评选比例与程序
(一)校研究生会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推荐,比例不超过校研究生会干部总数的30%;在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团支部或各类研究生社团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班委或班干部,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推荐,比例一般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20%。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个人申请,填写《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均需附个人事迹材料,学院评议、确定后选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及《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报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科。
四、材料报送
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12月17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其中纸质版材料需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交至行政楼B座4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申请表
2.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3.西安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