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西财大研学发〔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校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体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审核、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应在导师推荐下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通过民主评议,按《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所确定的条件及标准,结合各学院实际,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9日前提交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3.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各学院提交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四、评审需要的相关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一)一式三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研究生学业和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10月9日前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
2.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汇总表一式二份(学院签字盖章);
3.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一份,包括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各等级人数、占比,奖励标准)、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获奖总人数);
4.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
5.公示名单的照片(电子版);
6.学业奖学金评审打分明细。
六、其他要求
1.各研究生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所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人在研究生期间所有奖助资格,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参与科研项目必须提交有本人名字的正式文件原件(或截图)及复印件,评审过程中所涉及科研成果的统计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已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用稿通知及其他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3.各学院在评审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生科(行政楼B座410室)。
联系人:田老师 党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496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