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文件要求,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为保证工作做到准确无误,请各学院注意以下事项:
一、发放对象及审核要求
1、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档案在校的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和委培等情况的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
2、各学院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的评审、核对与汇总工作,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核对内容包括:休学、退学、延迟毕业、未报到等。其中退学、延迟毕业和未报到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休学同学需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将核对无误、公示结束的《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于2023年10月9日前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科,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jsb@mail.xaufe.edu.cn。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切实认真审核,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确保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准确与无误。同时要求研究生及时农行学子卡,以免助学金发放不成功。
联系电话:81556496 地址:B410室
附件一: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附件二: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