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省属高校2023年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3]20号)和《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西财大研学发〔2022〕6号)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校2021级、2022级和2023级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评审组织
1.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统筹领导、协调、监督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2.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审核、初步评审等工作。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如实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将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交至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按《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所确定的条件,结合各学院制定的具体评审细则,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进行复核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4.学校审定通过后报上级主管单位。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于10月26日前提交如下材料: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一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纸质版);
2.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人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3.学业奖学金评审报告一份,包括评审工作组织实施、评审程序、名额分配(各等级人数、占比,严格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纸质版、电子版);
4.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及评分标准(纸质版、电子版);
5.公示名单的照片(电子版);
6.学业奖学金评审打分明细(电子版)。
五、其他要求
1.各研究生要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所提交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人在研究生期间所有奖助资格。
2.参与科研项目必须提交有本人名字的正式文件原件或复印件,评审过程中所涉及科研成果的统计原则上截止为2023年8月31日,已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3.各学院评审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
如有未尽事宜,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生科。
联系人:田老师 党老师
地 点:行政楼B座410室
电 话:029-81556496
邮 箱:yjsb@mail.xaufe.edu.cn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