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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和发放,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即将启动,为保证工作做到准确无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及审核要求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

2、各培养单位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名单的评审、核对与汇总工作,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核对内容包括:休学、退学、未报到延迟毕业特殊情况。其中退学、延迟毕业和未报到的研究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休学同学需办理复学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申请流程

1.申报确认。研究生本人应对照国家助学金受助条件开展自查,符合受助条件的10月12日前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申请。

2.学院审核。请各培养单位1016日之前完成该项工作的学院审核,包括班级审核、学院辅导员审核和学院分管领导审核。

3.学校审核。研工部将对学院提交的助学金申请进行审核,最终确定2024-2025学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

、报送时间

各培养单位将核对无误、公示结束的《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和《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241021日前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科,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yjsb@mail.xaufe.edu.cn。

、工作要求

1.研究生应对照申请条件如实申请,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各培养单位要切实认真审核,确保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准确无误加强研究生诚信教育,并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案跟踪管理,及时将有异动情况的研究生信息上报,由研工部核定暂停或恢复发放国家助学金。

联系电话:81556496      地址:B410室

附件一: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