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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强化创新精神和科研素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注册在籍的2022学硕2023级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且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否则视为无效,主持人如有在研项目不得继续申请,鼓励跨年级、专业研究生联合申报。

2.项目申报人需获得导师推荐。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后向研究生院推荐申报项目。各学院推荐数量要求如下:

学院

学院推荐数

学院

学院推荐数

经济学院

18

统计学院

13

商学院

24

管理学院

9

信息学院

4

法学院

11

文学院

6

公共管理学院

13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资助的项目及资助额度,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立项。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经费使用范围为:调研费、资料费、材料费、版面费等,不能用于劳务费。

五、项目期限及管理

1.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期一般为1年,如因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1次,不得超过半年。当年需结题且毕业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延期。

2.项目经费在项目结题审查通过后报销。

3.项目成果须注明“本课题获得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六、上报材料要求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及《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二)均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材料学生申请表命名为:汇总表序号+姓名+题目。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24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联系人:田老师      点:行政楼B410

话:81556496 箱:yjsb@mail.xaufe.edu.cn

 

附件 1.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

2.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