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强化创新精神和科研素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型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注册在籍的2023级学硕、2024级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且团队成员原则上2-4人,主持人如有在研项目不得继续申请,鼓励跨年级、专业研究生联合申报。
2.项目申报人需获得导师推荐。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后向研究生院推荐申报项目,学生申报书需盖章签字。各学院推荐数量如下:
学院 |
学院推荐数 |
学院 |
学院推荐数 |
经济学院 |
10 |
统计学院 |
10 |
商学院 |
15 |
管理学院 |
5 |
信息学院 |
4 |
法学院 |
5 |
文学院 |
4 |
公共管理学院 |
5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4 |
|
|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资助的项目及资助额度,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立项。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经费使用范围为:调研费、资料费、材料费、版面费等,不能用于劳务费。
五、项目期限及管理
1.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结项时,重点项目须在本专业F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G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一般项目须在G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成果的认定以科研处最新公布的文件为依据)
2.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期一般为1年,如因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1次,不得超过一年。当年需结题且毕业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延期。
3.项目经费在项目结题审查通过后报销。
4.项目成果须注明“本课题获得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六、上报材料要求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及《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二)均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材料(学生申请表命名为:汇总表序号+姓名+题目)。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联系人:田老师 地 点:行政楼B410
电 话:81556496 邮 箱:yjsb@mail.xaufe.edu.cn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
2.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