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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强化创新精神和科研素养,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研究课题,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2024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校注册在籍的2023学硕2024级研究生。

二、申报要求

1.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且团队成员原则上2-4人,主持人如有在研项目不得继续申请,鼓励跨年级、专业研究生联合申报。

2.项目申报人需获得导师推荐。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人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初评后向研究生院推荐申报项目学生申报书需盖章签字各学院推荐数量如下:

学院

学院推荐数

学院

学院推荐数

经济学院

10

统计学院

10

商学院

15

管理学院

5

信息学院

4

法学院

5

文学院

4

公共管理学院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3.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申报项目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提出拟立项资助的项目及资助额度,并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立项。

四、项目类别及资助金额

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10000元。经费使用范围为:调研费、资料费、材料费、版面费等,不能用于劳务费。

五、项目期限及管理

1.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结项时,重点项目须在本专业F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G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一般项目须在G类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论文成果的认定以科研处最新公布的文件为依据)

2.创新基金项目的研究期一般为1年,如因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延期1次,不得超过年。当年需结题且毕业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延期。

3.项目经费在项目结题审查通过后报销。

4.项目成果须注明“本课题获得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字样,否则,相关费用不予报销。

六、上报材料要求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附件一)及《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二)均需报送纸质材料一份(需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材料学生申请表命名为:汇总表序号+姓名+题目。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2日前报送逾期不再受理此项工作。

联系人:田老师      点:行政楼B410

话:81556496 箱:yjsb@mail.xaufe.edu.cn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表

2.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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