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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西安财经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各有关二级学院:
    在各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等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决定批准国民经济学等16个二级学科为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具体立项名单见附件1)立项建设,建设期为5年。为确保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取得预期成效,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增强学科实力,按照《西安财经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西财院学科字[2011]2号)文件要求,各建设项目需认真填报《西安财经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任务书》是学校对各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检查、考核、验收及下拨建设经费的重要依据。请有关二级学院高度重视《任务书》填报工作,组织相关专家对《任务书》建设内容进行论证,认真阅读《任务书》的填报说明,严格按要求填写《任务书》。
    2.根据《西安财经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财政学、经济法学2个省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省级重点学科(二级学科)自动列为学校本批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学科项目的类别为省级重点学科校内资助项目。
    3.各学科建设项目的主要学科方向一般为1-2个。具体在参照各建设项目《申请书》(财政学、经济法学2个学科建设项目直接填报《任务书》)所列研究方向的基础上,经科学规划论证后填报。学科方向将作为学校今后考核和验收各建设项目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及平台条件建设等建设目标和量化任务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建设目标和量化任务必须紧紧围绕本学科的研究方向,非本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中研究方向的学术成果在学校检查、考核和验收过程中不计入量化任务的完成情况中。
    4.各学科建设项目的学科队伍应避免交叉拼凑。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学科梯队成员在不同研究方向和不同学科项目中交叉出现,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科队伍的协调工作。学校将以各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中的学科队伍进行建设目标和量化任务的检查与验收。非本学科建设项目《申请书》中梯队成员的相关学术成果在学校检查、考核和验收过程中不计入量化任务的完成情况中。
    5.《任务书》中主要学科方向的“建设方案及主要目标”、“学科项目分年度建设指标”、“学科建设项目的预期重要成果”均采用条列式量化填写。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2011年12月30日前,将《任务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学科办邮箱:xkb@mail.xaufe.edu.cn)报送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B座416或419室)。《任务书》纸质版需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请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任务书》的填报工作,认真填写,按时上报。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一览表
             2.西安财经学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任务书
 
                                                  学科建设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