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三秦人才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陕组发[2012]11号)和《关于做好2013和2014年度“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陕组通字[2015]78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和2014年度学科带头人“三秦人才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陕教位[20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3、2014年度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带头人“三秦人才津贴”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2年首批认定的发放“三秦人才津贴”的我校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即我校2008年省教育厅批准的财政学、统计学、经济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和2009年省教育厅批准的“西部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研究”1个省级特色学科建设项目)。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享受津贴人员分年度填写《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申报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在备注栏注明申报年度;
2.对上报的享受津贴人员资格及所填写的分年度《申报表》进行审核;
3.对所有申报享受津贴人员情况在校内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汇总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三、材料报送
请相关申报人员于10月12日前将2013、2014年度《申报表》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报送至校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xkb@mail.xaufe.edu.cn)。
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电话:81556636或81556639
附件:
1.陕西省“三秦人才津贴”申报表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