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2008年,省政府决定设立省属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迄今已实施了5年,第二个建设周期已满。为了加强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的管理,认真完成和落实项目的建设目标和任务,用好和管好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学科建设项目取得预期建设成效,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对省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陕教位办[2013]7号),决定对我校省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第二个建设周期进行验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程序
1.项目自查自评。各学科建设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及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对学科建设项目2年建设情况(2011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并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绩效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绩效报告》)。
2.专家评审。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学科建设项目2年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包括业务和财务两个方面),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3.学校验收。根据各学科建设项目2年建设情况及专家评审意见,学校将对各学科建设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形成学校验收结果与验收总报告。
4.规划编制。各有关二级学院组织召开院学术委员会、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认真总结上一建设周期学科建设的成绩、问题,结合学校“十二五”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制定本学院2013-2018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各学科建设项目结合本学院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认真填写《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规划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规划书》)。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科项目五年建设规划进行论证并形成专家论证意见。
二、时间安排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务必于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以前,将各学科建设项目《绩效报告》、《规划书》、学院2013-2018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报校学科办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学科办邮箱:xkb@@mail.xafue.edu.cn。《绩效报告》请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并请学科建设项目负责人签字;《规划书》请各学科建设项目所在二级学院在“项目建设单位意见”一栏内填写建设意见并经院长签字和加盖学院公章;学院2013-2018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规划编制提纲见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绩效报告》是对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验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学科建设项目不得随意更改原“项目总体建设目标及内容”。
2.各相关二级学院制定的2013-2018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既要切合实际,又要体现发展。
3.学校将召开省级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验收与规划会,对各相关二级学院2013-2018年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各省级重点学科《绩效报告》与《规划书》进行全面验收与论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 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根据学校上报的各学科建设项目验收相关材料,确定各学科项目验收等级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和学科项目规划情况,进行2013-2018年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建设工作。
请各学科建设项目及所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审核把关,按时上报。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