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学校拟成立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定额席位制,按照学科、专业构成情况,名额分配如下:
经济学院3人,管理学院3人,商学院3人,统计学院3人,信息学院2人,法学院2人,文学院2人,公共管理学院2人,外国语学院2人,思政部1人,体育部1人,图书馆1人。
其中:不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少于总数的1/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人选。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西安财经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程序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2、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定额席位推荐人选。
3、请有关单位于2014年 7 月11日前,将《西安财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式二份,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学科建设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xkb@mail.xaufe.edu.cn)。《西安财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可在学科办网页下载。
联 系 人:邓 戎
联系电话:81556639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