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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解放思想和教育创新,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我校决定开展 “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以下简称“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人应从事研究生教学、指导工作的一线教师或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的专职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方可申请教育成果奖。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教育成果奖以书面及电子材料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23日。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教育成果奖申请书》,向申报人所在二级院提出申请。

2、二级院初选。各二级学院组织项目初选,初选合格后择优推荐上报研究生院。

3、学校评选。研究生院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选,并将评选推荐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四、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积极做好“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做好资格审查工作,若发现有抄袭、作假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取消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并按学校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联系人:端木慧子

联系电话:81556495

电子邮箱:1009029244@qq.com

办公地址:行政楼B座417室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13日

附件1: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 评选工作通知

附件2: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3: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