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以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范围
本次周期性合格评估的范围是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学位授权点,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我校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金融、应用统计、会计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参评。
二、评估方式:周期性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与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及校内外专家诊断式评估为主。
三、评估时间:2020-2024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25年为抽评阶段,自主评估时间在5年内完成。
四、评估内容、抽评要素与评估标准按照《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确定,但也可以增加体现办学定位、特色和水平的内容。
五、评估程序:
1.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方案;
2.邀请校内外专家评估;
3.确定评估结果(材料归档保存,按需调取);
4.动态调整;
5.提出改进方案;
六、有关要求
1.请参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统筹考虑安排评估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
2.各参评学院根据上级文件、学校的评估方案以及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的要求,制定学院的评估方案。5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及电子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科。
联系人:刘昆
联系电话:81556638 邮箱:yjsb@mail.xaufe.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8日
附:
1.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2.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3. 西安财经大学2021-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