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大学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及学籍注册工作,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 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复查对象

2021全体硕士研究生

二、工作流程

(一)入学资格审查

查验研究生新生本人及身份证原件信息与其所持录取通知书、学位证、学历证的相关信息,确保“人证一致”。对存疑情况,要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二)新生身份核验

借助人脸识别技术现场采集学生人像,与录取档案和公安库信息进行比对。若出现核查失败,做好相应的信息登记,并报研究生院处理。

(三)体检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体检的有关规定,由校医院对新生进行体检,对体检存在问题的新生,针对具体体检结果,提出保留入学资格、退学等建议。

(四)入学资格复查

1.身份信息复查。复查学生本人身份及相关证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等)是否真实有效;对新生本人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与研究生录取登记表、纸质档案等信息逐一对照,确保一致。

2.前置学历复查。应届、往届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应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经学信网复查通过(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index.jsp);未取得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专业复测对前期采取网络远程考核录取的研究生组织考核复测。复测内容为复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外语、专业课等,具体形式由各学院自定发现问题的,应及时报送研究生院。

4.身心健康复查。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确认研究生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个人档案复查确认考生档案是否齐全,政审结果与档案记录是否一致。对入学手续不完备或缺档案者,学院应在复查结束前催促其办理完毕有关手续或向有关单位催调相关档案材料。

三、复查结果与处理

1.复查中对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享受研究生待遇。

3.复查合格者由研究生院在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我校研究生学籍,并发放研究生证。

、复查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对在复查中发现可疑情况或问题的,各学院要认真负责地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无误,并做好过程记录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留存备查。

(三)为保证新生学籍注册工作按时完成,各学院应924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报告(见附件)报送研究生院招生科。对存在异常情况的,报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处理。


联系人:吕老师  马老师

电话:81556499

邮箱:yzb@mail.xaufe.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