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范围
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为省内相关单位在研究生教育教学过程中凝练形成的优秀成果,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
成果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合、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申报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原则上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及以上奖励。
(二)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三)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由成果主持单位或成果主持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四)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申请二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一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7人;申请特等奖,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省级成果奖一经申报,成果完成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五)已获得过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无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六)属于全国首创,在国内有重大影响,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取得特别重大人才培养效益,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达到省级领先水平,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方面有较大突破,并取得重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达到省级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取得较大人才培养效益的,可申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各培养单位要制定遴选推荐工作方案,严格工作程序,组织专家择优遴选,严格按程序排序推荐,同时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二)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将拟推荐教学成果奖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三)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并提交《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同时提交教学成果报告。凡拟申报本届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需提交《省级教学成果鉴定书》。
四、材料报送
(一)线下报送
1. 各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提交书面材料1份,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材料1份;
2. 《陕西省2023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3-2),单独成册。提交书面材料1份,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
3. 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报告名称、格式自定),以及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仅限1份)合装成册,首页应为附件目录,不要加其他封面。提交书面材料1份,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
4. 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提交PDF格式电子材料1份。
(二)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各培养单位将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端木惠子 苏楠 029-81556495
电子邮箱:xwb710003@163.com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