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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级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研究生得到有效指导,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质量。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现开展2024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互选原则

(一)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的研究兴趣实行双向选择,并且原则上首先尊重导师和研究生之间的双向选择结果。

(二)研究生须根据招生录取的学科及专业类别在对应导师队伍中选择导师,具体情况如下:

1.学术型研究生指导教师在各学科点指导研究生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在2个学科下指导硕士研究生。

2.对于既具有学术型导师资格又具有专业型导师资格的指导教师,专业型研究生生源有余的情况下,可以将指导人数进行总量控制,指导总人数不超过5人。

3.在导师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对于科研成果比较突出的导师,可适当增加指导研究生的数量1-2人,但每位指导教师在所有学科下指导的总人数不能超过8人。

请各培养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要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邀请校外兼职导师参与到师生双选过程中,在培养过程中积极发挥校外兼职导师的指导作用。

(四)此次师生双选范围是全体2024级研究生和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聘期考核不合格及因年龄原因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的导师,原则上不参加本次师生互选。

(五)可在不同学科指导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建议在学生人数较多的学科进行互选。

(六)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在原则意见下制定本单位双向选择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互选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按招生录取时的学科、专业类别组织召开师生双选会,邀请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参会。学科、专业负责人介绍学科、专业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因故不能参会的导师,由其所属学科、专业负责人介绍其基本情况。

(二)研究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附件3)交拟选导师确认。

(三)对于志愿落选的研究生,由学科、专业类别点统筹调配,调配应尊重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双方意见。

(四)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需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双选结果。

(五)各培养单位于108日前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汇总表》(附件45)并报研究生院,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培养与教学研究科B42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b@mail.xaufe.edu.cn

三、其他事项

(一)各培养单位须按时间安排完成双选工作。

(二)双选结果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与教学研究科。

(三)导师与学生线下互选结果确认无异议后在研究生系统完成互选线上操作,操作方法见附件6

(四)2024年新增导师和新认定的导师请在系统完成导师资格申请和招生资格申请,学院同时完成线上审核。


附件:1.2024年专业型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结果

2.2024年学术型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结果

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

4.《西安财经大学学术型硕士双向选择汇总表》

5.《西安财经大学专业型硕士双向选择汇总表》

6.《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系统操作说明》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