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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2016年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网报成功后的考生要在全国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由于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人数较多,为提高现场确认期间工作效率,避免现场人员聚集,保证报考信息的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

西安财经学院是陕西省设立的社会报考点之一(报考点代码6139),因本考点考场有限,报考人数过多,请网报编号在613999999——613998200以内的社会考生(报考我校和我校及行知学院的应届毕业生不受编号限制),来考点确认。

(一)2016年,我校报考点可接收以下类别考生: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该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7.推荐免试生在原推荐学校报名。

(二)本考点不接受以下条件的考生:

1. 已设有报名点的院校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职人员。

2.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西安财经学院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现场确认时间

1、2015年11月8日上午11:00—15:00

确认学生范围:报考我校的考生

2、2015年11月9日上午10:00—15:00

确认学生范围:西安财经学院的应届考生、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的应届考生。

3、2015年11月10上午10:00—14:00

确认学生范围:序列号在613999999——613998200范围内的非第一条和第二条的社会考生。

三、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实验楼一楼大厅。

四、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时,各类考生应携带以下报考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在陕西省的,请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对于在陕工作但属外省户籍的往届生,要求本人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经核查符合要求的方可现场确认:在陕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近6个月的工资条,劳动合同。仅出具工作证明的不予确认。

(3)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需提供证明。对于现役军人报考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且报考单位为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单位代码“9”开头),考点可不进行学历(学籍)审核;现役军人报考地方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生应出具军人身份证件,考点按教育部及省招办文件规定进行学历(学籍)申核;地方考生报考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考点按教育部及省招办文件规定进行学历(学籍)申核。

(4)同等学力考生携带: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或本科结业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若非我省所在地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在本报名点报考的,应拒绝给予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依据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不能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关于选错考点的考生申请补报名的说明。补报名的流程为:考生向其他考点申请;报考点给考生发放校验码;考生凭校验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补报名。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请学生携带银行卡前来,考点缴费只刷卡,不收现金。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本人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五、其它事项

1.我校所有考场均设置在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

2.我校只负责组织初试,其它事宜如考试成绩、复试、录取等问题请咨询报考单位。

3.考生准考证请细心保管,复试时仍然需要使用。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5.现场确认期间,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6.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来电来函咨询。

7.乘车指南:从南门乘坐323路、火车站乘坐500路至西安财经学院站下车。

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410室;

办公电话:029-81556499。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