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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2014年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考生须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网报成功后的考生要在全国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由于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人数较多,为提高现场确认期间工作效率,避免现场人员聚集,保证报考信息的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

西安财经学院是陕西省设立的社会报考点之一(报考点代码6139),因本考点考场有限,报考人数过多,请网报编号在613999999——613998000以内的考生,来考点确认。编号外考生在编号内考生确认后,如还有空余考场也可以进行现场确认。

(一)2014年,我校报考点可接收以下类别考生: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该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7.推荐免试生在原推荐学校报名。

(二)本考点不接受以下条件的考生:

1. 已设有报名点的院校的应届本科生和在职人员。

2. 单元考试时间超过三小时的考生。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西安财经学院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下午13:00—18:00

2013年11月11日—12日:

上午:9:30――12:00 下午:13:30――16:30

其中,11月10日仅为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现场确认,请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于11月11日——12日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地点

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实验楼一楼大厅。

四、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时,各类考生应携带以下报考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在陕西省的,请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未在陕西省的,请提供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的有效证明(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3)未办理身份证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需提供证明。

(4)同等学力考生携带: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或本科结业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特别提示: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3〕48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3〕49号)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若非我省所在地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在本报名点报考的,应拒绝给予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同等学力考生、自考、成人和网络教育等本科生除携带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外,考生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考生本人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资格审查

1.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

2.现役军人须持师级以上政治部介绍信,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七、入学考试

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5日

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看考场,具体考场安排另行通知。

八、其它事项

1.我校所有考场均设置在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

2.我校只负责组织初试,其它事宜如考试成绩、复试、录取等问题请咨询报考单位。

3.考生准考证请细心保管,复试时仍然需要使用。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5.现场确认期间,请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6.如有其它问题,欢迎来电来函咨询。

7.乘车指南:从南门乘坐323路、火车站乘坐500路至西安财经学院站下车。

8.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B座312室;

办公电话:029-81556499。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部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