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____考生:
根据你的初试成绩,经研究决定同意你来我校参加复试。请你于2008年4月14日到西安市小寨东路64号西安财经学院行政楼一楼研究生部报到,并进行考生资格审查。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一、基本要求
1、请带上身份证、准考证;
2、请带上三张一寸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请带上学生证和学校证明;
4、往届本科毕业考生请带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同等学力考生请带上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等学力证明。
6、请带上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用A4纸打印,复试时用)。
7、请带上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一份(非应届考生加盖档案单位公章;应届考生需加盖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参加复试时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
二、复试内容及具体时间、场地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14日
(星期一)
8:30—12:00
报到,领取相关表格
研究生部
(行政楼一楼)
8:30—12:00
14:30—18:00
资格审查
研究生部
14:00—18:00
同等学力加试(笔试)
报到时通知
时 间
内 容
地 点
15日
(星期二)
7:30—12:00
(可从即日起自行前往医院体检)
体检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会医院等)
14:30—17:30
专业课笔试
报到时通知
16日
(星期三)
8:00—12:00
14:30—18:00
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报到时通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参考书参见2008年招生简章。
2、从即日起考生就可以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323医院、红会医院等)进行体检,体检当天早上请勿吃早餐,等抽血后再用餐。
3、本次复试只进行电话通知,不再发放复试通知书,具体事宜请直接与研究生部联系。
4、所有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已在调剂系统申请并得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24小时内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029-82348586 联系人:王老师
029-82348529 联系人:霍老师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