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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王波
学历_学位: 博士
职称_职务: 教授法学院院长
招生专业: 法学
电子邮箱: kingwave2006@126.com
个人简介
研究领域
经济法、金融法、公司企业法
学术兼职
兼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商业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会会长、西安市公司与金融法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等。
科研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西部)《社会企业参与乡村振兴法律机制研究》,主持,2021。2.陕西省社科联与省政府重大合作课题《省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促进研究》(优秀结项),主持,2021。3.西安市科技局软科学《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绿色金融法律制度研究》,主持,2021。4.陕西省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其突破研究(10万横向课题),主持,2021。5.西安市法学会重点项目《西安国际港务区涉外仓储物流法律政策研究》,主持,2021。6.陕西省《经济法学》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主持人,2021。7.陕西省社科基金《疫情后期维护社会稳定研究》(优秀结项),主持,2020。8.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陕西省科技型小企业股权众筹融资促进研究》,主持,2017。9.中国博士后面上资助《社会企业的法律构造及其本土化研究》,主持,2016。10.重庆市博士后特别资助《社会企业中国化:法理分析与制度形塑》,主持,2016。11.国家社科基金(一般)《社会企业的法律构造与功能本土化研究》(优秀结项),主持。2015.12.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风险防范法律问题研究》,主持,2014.13.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规制法的制度构造与学理分析》,主持,2013.
研究成果
专著1.王波独著:社会企业的法律构造与功能本土化研究(2015年国社结项成果),法律出版社(拟),2022.2.王波等著,公司与金融法评论:公司与金融法治最新发展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21.3.王波等著,金融法治创新与投资者保护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20.4.王波独著,规制法的法律构造及其学理分析,法律出版社,2016.论文1.Wang B, Yu J and Wu R (2022) Achieving carbon neutrality in China: Legal and policy perspectives. Front. Environ. Sci. 10:1043404. doi: 10.3389/fenvs.2022.1043404。2.王波,乔科豪.论我国资本市场中双层股权制度的引入[J].金融与经济,2020(11),北大核心,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21年第3期全文转载。3.王波,岳思佳.我国绿色金融激励约束保障机制研究[J].西南金融,2020(10),北大核心。4.王波,董振南.我国绿色金融制度的完善路径——以绿色债券、绿色信贷与绿色基金为例[J].金融与经济,2020(04),北大核心。5.王波,汪玉琴.中国军工企业融资的结构性问题与市场化改造[J].现代管理科学,2020(02),北大核心。6.王波,梅芡菱.我国绿色金融“三元主体责任论”[J].环境保护,2019,47(14),北大核心。7.王波,罗云,陈彩云.中国互联网信托:内生逻辑、运营模式与风险规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9,32(03),CASS。8.王波.税收事先裁定的主体定位与范围厘清——基于实现税法确定性与促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功能视角[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8,20(06),CSSCI。9.王波.福利企业的“社会企业”定位及其实现[J].理论探索,2017(01),CSSCI。10.王波.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两个转向”与对策建议[J].科技进步与对 策,2016,33(9),CSSCI。11.王波,郜峰.雾霾环境责任立法创新研究——基于现代环境责任的视角[J].中国软科学,2015(03),CSSCI(三类权威)。12.王波.社会危害行为的经济法规制——制度规则、权力配置与规制工具[J].理论与改革,2014(05),CSSCI。13.王波,李小琴.教育公益性与资本逐利性的冲突与共生——民办高校对社区利益公司制度的借鉴[J].高教探索,2014(01),CSSCI。14.王波.美国金融消费者专门保护之学理辨正及其启示[J].求索,2012(03),CSSCI。15.王波.美国低收益有限责任公司立法介评——兼论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制度之完善[J].湖南社会科学,2012(02),CSSCI。16.刘水林,王波.社会企业法的性质:社会法私法化的新路径——以英国社区利益公司条例为样本的分析[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2,14(01),CSSCI。17.刘水林,王波.论环境法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的结合与衔接[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06),CSSCI,被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全文转载。18.刘水林,王波.反垄断法实施的“结点”问题研究[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0,12(05):26-33,CSSCI。19.王波,刘水林. 金融监管的“一机两翼”论——一个整体主义视角[C]//.金融法学家(第二辑),2010:77-89,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2等奖。
教学和科研获奖
1.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成果奖2等奖(2021),研究报告《研究生经济法学课程思政研究》,第一。2.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3等奖(2019),论文《营商环境优化背景下我国公司注销后民事责任承担制度研究》,第一。3.陕西省法学会1等奖(2019),论文《陕西省绿色金融发展困境及其法律突破》,第一。4.陕西省高校人文社科奖2等奖(2019),论文《雾霾环境责任立法创新研究》,第一。5.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奖3等奖(2018),专著《规制法的制度构造与学理分析》,独著。6.西安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奖3等奖(2018),论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两个转向”与对策建议》,独著。7.陕西省高校人文社科奖3等奖(2017),专著《规制法的制度构造与学理分析》,独著。8.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2等奖(2010),论文《金融监管的“一机两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