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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职责

一、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订;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订

二、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生等相关管理工作。

三、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培训与考核管理工作

四、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与修订;负责各级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组织管理。

五、组织学科建设与学科评估工作;组织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与评估工作

六、负责组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检查、评估和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

七、承担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工作;承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硕士学位授予的秘书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

九、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社团组织及安全稳定工作

十、组织研究生奖助贷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部门与学校委托的其它工作。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收发文件的登记、传递、催办及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负责相关会议组织和会议记录工作。

三、负责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维护及技术协调工作;负责研究生院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系统维护工作。

四、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办公设备及耗材维修,办公用品购置及报刊杂志的收订分发。

五、负责本部门印章保管、使用。

六、负责全院人员考勤工作。

七、协助院领导草拟有关通知、文件、报道、总结等相关材料。

八、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负责编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试题和相关资料的安全保密。

四、负责组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财经大学社会考点的考试工作。

五、负责学校研究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

六、负责分析学校层面研究生招生相关数据。

七、负责组织研究生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与信息的调研、整理和反馈。

九、负责研究生招生相关资料与数据的整理、统计、上报和归档工作。

十、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养与教学研究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审核以及实施与管理;组织编制各门课程教学大纲,负责研究生教学工作并保证研究生的正常教学秩序。

二、负责审核硕士研究生导师制定、修订的研究生培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控与质量评估;负责培养过程中课程学习、考核、实践、调研、中期检查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负责研究生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以及命题、考试、成绩管理等教学环节相关工作,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

五、按期完成研究生授课教师教学及指导工作量的统计、审核、上报、发放等工作。

六、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各类研究生信息数据的采集、编制、上报工作及研究生毕业证书管理。

七、负责协调组织各院系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相关工作;组织各院系开展研究生学术报告以及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及各类学科竞赛等活动。

八、负责制定与研究生教学工作相关的文件、政策、规定以及教育教学的改革与研究工作。

九、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生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研究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的各项工作,撰写工作总结。

三、负责研究生的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研究生迎新、新生入学教育安排。

五、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审、审核以及各类研究生的评优。

六、负责组织研究生学术月活动。

七、负责研究生创新基金申报、评审及结题工作。

八、负责研究生各类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九、指导研究生会开展校园学术文化建设活动。

十、协助其它科室做好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

十一、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位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及时掌握学校硕士学位授予及学位授权点建设动态,并制定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二、负责组织安排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工作。

三、负责全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查及学位论文评审工作。

四、负责组织安排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并收集、整理申请学位人员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五、负责组织学位授权点申报及学位授权点管理工作。

六、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科建设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修订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制度和实施细则等工作。

二、负责各学科点建设信息采集工作,掌握学科动态。

三、负责学院学科经费分配与使用及绩效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各学科点建设考核管理工作。

五、协助完成学位点授权申报工作。

六、组织完成学科评估工作。

七、负责学科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相关工作。

九、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起草、修订,校学术委员会的组建、届中增补、换届时委员资格审查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召集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各类学术事务相关上会材料的整理、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和结果公示等工作。

十一、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