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制定2018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硕士生导师及2018级硕士研究生:
“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个人培养和课堂教学执行的重要依据,为规范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优化培养过程,确保培养质量,现就制定2018级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8日—12月7日
二、制定程序
1、下载培养方案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请硕士生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7年)》务必认真阅读,并在教学基本环节设置中选择相关课程。
2、拟定个人培养计划
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下载《专业型研究生培养计划》及《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计划》,请硕士生务必与导师商讨,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修课程,请勿自行制定。
3、审定个人培养计划
各专业硕士生根据导师意见拟定好个人培养计划后,交导师审核,导师审核同意后签字确认;导师确认后,由各班长或学习委员按专业统计选修课程名称与人数,并交予各二级学院审定。
4、研究生处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学生、二级学院、研究生处各存一份,于12月7日前由二级学院交至研究生处培养与教学研究科备案(附电子版)。
三、相关规定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严格按照教学基本环节设置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具体情况制定。
2、学分要求。各专业硕士生所选课程总学分需达到该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要求。
3、选课要求。对于学生选修人数低于6人的课程,不单独开设教学班,由各专业硕士点负责人与硕士生导师沟通,指定有能力的导师进行课下辅导。
4、“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应严格执行,无特殊原因,不得变动。
研究生处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