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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摘要:关于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点所属二级学院、各专业硕士点负责人、各位教师:

根据我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需求,现开展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与分类

本次选聘工作仅在会计硕士、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3个专业学位点范围内开展,分为校内指导教师与校外指导教师两类。

二、校内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已在金融学、统计学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导师,对应转为金融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校内指导教师,不再另行选聘;已在管理类学科(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具备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导师,对应转为会计硕士校内指导教师,不再另行选聘。

未具备导师资格的教师,向专业硕士学科点所属二级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由各学科点所属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详情参见《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规定(试行)》(西财研学发〔2013〕7号)。

三、校外指导教师选聘办法

校外指导教师在企事业单位专家及业务骨干中选聘,各专业硕士学科点负责人负责宣传协调。由申请者向专业硕士学科点所属二级学院提交申请材料,各学科点所属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由学校颁发聘书。具体办法参见《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规定(试行)》(西财研学发〔2013〕7号)。

四、时间安排

    请学科点所属二级学院、各专业硕士点负责人,按照选聘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核工作,6月20 日前将审核结果及《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汇总表》交至研究生部培养科。

联系电话:81556495

 研究生部

                                     2015-5-19

附:1、《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规定(试行)》

2、《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非高校)》

3、《西安财经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表(高校)》

4、《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情况汇总表》

见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