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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

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二级学院及预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拟定于6月14日前完成答辩工作。请严格按照《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规定》及本通知执行,逾期不予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及相关事宜安排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进行两次,第一次在学位论文评审前完成,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7日(检测论文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学号-学位论文题目,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2003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第二次在论文答辩完成后三天内进行。逾期未参加检测即视为自动推迟学位申请工作。

2、预答辩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7日,预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各学院将填写好的《西安财经学院预答辩情况表》和所有参加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的《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登记表》,统一提交研究生部学位办。

3、每人需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学位论文进行双向匿名评审,要求封面不填写作者信息及导师姓名,删除论文中的作者及导师签字、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致谢、学位论文知识产权声明、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22日,逾期未交论文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4、论文答辩时间为6月8日至6月14日,申请学位相关材料于6月17日前提交学位办,逾期将不能提交2015年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

二、要求

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管理暂行规定》(西财院研字[2010]1号)

2、《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规定》(西财院研字[2010]2号)

    3、《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可到研究生部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4、《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三、注意事项

    1、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在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前,导师应签署《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同意书》;在学位论文送审前,导师应签署《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审核书》,未经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不得进行检测及送审,严禁代签和委托他人签字。

    2、申请学位所需各类表格材料均可到研究生部“下载专区”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部学位办公室联系(行政楼B座416)。

研究生部学位办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