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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的通知

相关学院、硕士生导师及2025届硕士研究生:

为确保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25年上半年硕士学位申请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220-3月10日)

(一)研究生本人提出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导师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组织安排;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要求参见《西安财经大学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第五章之规定;

(三)各学院于3月10日前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将学位论文预答辩结果报研究生院。

二、学位论文检测(3月14-3月17日)

(一)检测前准备工作

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答辩意见进行修改,将《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意见书》交至各学院,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归档。

导师同意论文送检后,学院进行形式审查,并审核学生是否满足学位申请条件学院审核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进行论文检测

检测论文报送格式要求如下:学号-作者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如“2020901001-张三-区域经济质量指数研究”),检测论文格式为PDF格式。学位论文检测以学院为单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报送时间为3月14日前

(二)学位论文检测

研究生院负责进行学位论文检测检测标准依据《西安财经大学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第六章之规定研究生院收到送检学位论文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检测结果反馈各学院。对于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各学院依照《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出处理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学位论文送审(320-421日)

(一)预答辩通过检测合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送审,送审学位论文即为学生提交检测合格后的论文版本。送审实行双盲评审方式,论文评审依据《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第七章之规定。

(二)学位论文评审意见预计在论文送审后25个工作日内给出,研究生院将学位论文评审结果反馈各相关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应指导研究生参照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

(三)本次论文送审至校外2位专家,评审结果依据专家的评审意见综合确定,初审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符合条件的可修改后二次送审。初次学位论文送审时间截止320日,二次学位论文送审时间截止421

(四)对于外审不通过的学位论文,由各学院依照《西安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出处理意见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5月-6月

研究生院收到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向各学院反馈评审结果,各学院统计并确认答辩人员名单。在正式答辩前,各学院应提前将答辩安排及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备案,各答辩小组须将答辩信息提前3天进行公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在6月2日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向所在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并填报学位申请相关信息。

五、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6中旬

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学位申请人进行表决,并将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相关材料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此项工作应在6月9日前完成。

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审查相关报送材料后提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是否符合条件进行会议表决,表决通过后授予相应硕士学位,此项工作预计在615日前完成。

六、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及学位证书制作(6下旬

研究生院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学位授予信息上报工作、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研究生学位证书制作发放工作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学位授予工作涉及不同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预计授予学位人数为775人(学术学位254、专业学位512、延期9人)各学院和研究生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准备,切实执行有关规定。

(二)申请学位所需提交的各类材料表格均可到研究生院“下载专区”-“学位工作”中下载。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正式答辩组织形式原则上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如遇特殊情况,需学院提出申请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556638

邮箱:yjsb@mail.xa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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