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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新增聘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我校拟开展2021年硕士生导师新增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校内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第六、七、八条执行

2)校外兼职导师新增聘任条件按《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第二至六条执行。非高校、科研机构人员聘任兼职导师的,职称条件、工作年限要求可适当放宽,根据其职务及工作业绩等具体情况进行认定。

3)导师扩展指导领域的,按《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第十条执行。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只能在2个一级学科、2个相近专业学位类别招收研究生。

4)本次导师选聘在已有的学位授权点或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中进行。

二、聘任程序

(一)申请

申请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学位授权点所属学院提交《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或《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二)学位点审核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实际到会人数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且表决结果以达到实际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研究生院审查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

)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将相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定。

   三、时间安排与材料提交

各学院需在531之前完成审核,并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汇总表》

2.《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申请者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附件:

1.《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2.《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聘与管理办法

3.《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4.西安财经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5.《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汇总表》

附件1-2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模块——导师管理;附件3-5见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模块——培养工作。

联系电话:81556638

                                  研究生院

                               202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