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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位办〔2020〕4号)精神,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是由省教育厅和省学位委员会共同组织发起,围绕“双一流”建设,面向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研究生教改项目征集。项目申报采用限额申报,由项目主持人向所在学院申请,学院审核推荐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议、择优提出立项推荐名单并报送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省学位委员会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

1. 本次项目申报不单独设申报指南,但申报者要围绕“双一流”建设,重点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教育、研究生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生联合培养、跨学科研究生培养、研究生课程建设、研究生教材建设、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管理、研究生导师遴选与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项目。

2. 申报项目要体现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具备一定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申报项目应具有原创性,已获批省(市)级以上行政部门立项的其他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3. 基础理论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具备较高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我省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应用推广价值。

(二)项目主持人要求

1.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限1人,主持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研究与管理工作。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2.每人申报主持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鼓励跨校(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组成员不得超过10人(含项目主持人)。

3. 鼓励一线研究生导师,尤其是中青年研究生导师积极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

三、申报时间及安排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组织申报并遴选推荐,于8月21日之前将项目有关申报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1. 申请人须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

2. 提供申报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情况等附件材料,每个项目申报材料统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报书封面复印件。

3.每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单位需填写《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和纸质版(见附件3)。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遴选,严把项目质量关,不得出现学术不端问题,一经发现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全校通报。

(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议,择优遴选并将最终立项推荐名单在研究生院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省学位办。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端木老师

联系电话:81556495

Email:1009029244@qq.com

研究生院

2020720

附件1:《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2:《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3:《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

附件4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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