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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根据陕学会【2021】01号《关于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各培养单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请方式及时间

教育成果奖以书面材料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日。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1. 申请材料

成果奖申请:①填写成果奖基本信息、主要完成人(限5人)信息、主要完成单位(限3个)信息。②申请书正文,同成果报告、佐证材料等一并上报。

2.单位审核程序

①教育成果奖推荐单位的二级院负责对本项目的申请进行审核。

②每个培养单位推荐1项

③上报研究生院。

3.书面申请书上报

单位审核通过的“教育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五份,签字、盖章,于2021年6月2日前上报研究生院。

四、材料审查

研究生院收到书面“教育成果奖申请书”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

五、评审安排

1.2021年6月2日 组织专家评议并公示

2.2021年6月5日 上报省研究生学会

六、异议处理

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的教育成果权属持有异议,须在材料展示和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培养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

联络人:端木慧子

联系方式:81556495

附:《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