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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要符合200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B类考生),即具有复试资格(不再电话通知)。请根据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的复试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试。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只要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收到了复试通知,并且在我校复试通知后的24小时内确认了同意参加复试者,即具有复试资格(不再电话通知)。请根据我校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的复试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试。不按时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者自动失去复试资格。

3)不参加复试者自动失去被录取资格。

4)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复试合格后,将收到我校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要在24小时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不按时确认者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