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做好2012级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互选的通知...
各相关二级学院指导教师:
为保证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的顺利进行,明确指导教师所属学科范畴,保证研究生得到有效指导,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的总体质量。现就2012级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的原则
1、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的选择遵循公开、双向的原则。
2、2012级研究生可登陆研究生部网站“导师风采”栏目查看导师个人基本信息。
3、研究生根据本人的志愿、特长等具体情况,在双向选择表相应栏内填写自己选择的指导教师姓名,并交回所在硕士点。
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志愿及特点等情况选择研究生,并在双向选择表指导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经本硕士点讨论后签字。
二、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的程序
1、研究生填写的“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经指导教师确认信息后,即达成一致的志愿。未达成一致的志愿,由硕士点和研究生部负责协调调整,征求师生双方同意后,由研究生再次填写“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经指导教师确认达成一致的志愿。
2、各硕士点负责对双向选择结果汇总,形成“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汇总表”,由硕士点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部审批,并由学校发文公布。
3、指导教师确定后,由各硕士点组织本届硕士生指导教师,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和有关规定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
三、双向互选的专业
1、本次双向互选在全校十九个硕士点内进行。
2、会计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所属的一级学科工商管理下进行双向选择;产业经济学、金融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所属的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下进行双向选择。
3、其他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本硕士点内进行双向选择。
四、双向互选指导人数
1、“双向选择”工作由各硕士点所在学院领导负责,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人。
2、含跨专业指导硕士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
五、双向互选工作的时间安排
1、9月11下午,各硕士点安排全体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研究生的见面会,介绍双方情况,并由硕士点负责人向学生公布该硕士点全体指导教师简况。
2、研究生需填写“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一份。
3、指导教师确认“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中信息后,交由所在学院统一汇总,并于9月13日上午11:00前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部。
4、研究生部完成审查工作后公布结果。
研究生部
2012年9月4日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
附件2: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互选汇总表
附件3:各专业导师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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