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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暂行办法

实行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师生互选”)是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引入的一种竞争机制,有助于提高硕士生导师队伍素质和硕士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师生互选时间

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一月内

二、师生互选条件

具有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导师与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均可参加师生互选。

三、师生互选基本原则

1.根据硕士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硕士生的研究兴趣实行双向选择。

2.硕士研究生在本学科专业导师队伍中确定拟选志愿。

3.在硕士研究生拟选志愿的基础上,硕士生导师可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1-3名硕士生。

四、师生互选办法

1.师生互选工作由研究生部统一安排实施。

2.硕士生所在二级学院和导师组应安排师生座谈会等有利于师生相互了解的活动。凡是符合有关条件且有意向指导硕士生的导师,应向本学科、专业的全体硕士生介绍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正在进行的研究工作。

3.硕士研究生需填写《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研究生部将志愿表按志愿顺序分类后交硕士生导师选择。

4.对于志愿落选的硕士研究生,由研究生部负责调配,在尊重硕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协调落实。

5.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由导师组组长在《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双向选择表》上签署意见,报送研究生部。研究生部负责公布师生互选结果。

6.师生互选工作结束后,硕士研究生在硕士生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填写西安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之一:课程计划)》表。培养计划表一式三份,经硕士生导师签字同意后,交研究生部和硕士生导师各一份,第三份由硕士生本人留存。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填写完善的培养计划表存入硕士生个人学籍档案。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