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全体研究生及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管理的信息化和数字化水平,有效推进我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实际运用,决定启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学位管理模块的相关功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全面启用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相关功能,研究生学位管理相关工作将由纸质材料审核、线下报送的方式逐渐转向系统审核、线上报送的方式。
二、各系统使用主体的任务
1.研究生。所有在校研究生需登录系统(学校主页—信息门户—业务系统—研究生管理),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其中2023届研究生需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预答辩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完成学位论文上报、学位论文信息录入等内容。2024届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信息录入。
2.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需登录系统(学校主页—信息门户—业务系统—研究生管理),审核所指导研究生提交的学位申请相关信息。
3.学院。各学院应指派专人熟悉并使用系统进行相关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研究生及导师登录系统完成相关报送、审核等事宜。并汇总使用中遇到的问题,上报研究生院解决。
4.研究生院。指导、培训各学院熟悉系统使用,协调解决各学院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时间要求
研究生系统提交信息工作在6月1日前完成。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1556638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8日